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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城嘉园”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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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秀城嘉园”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西三段31号,四至范围:东至一环路西三段;西至文化路;南至白果林农贸市场;北至二道河。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规划净用地面积5089.83平方米,其中建筑基底面积1780平方米,总绿地面积1020平方米,道路及广场面积1391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898.83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规划用地总建筑面积4928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0713.2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0349.6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55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19511.6平方米,物管建筑面积197平方米);一层架空层建筑面积19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379.6平方米(机动车停车面积7463.2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916.4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2幢(-2F-25F),283户。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35%;总容积率7.99;绿地率2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245个(地下停车位192个),其中住宅停车位142个,商业停车位3个,办公停车位100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非机动车停车位260个。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坐落位置:住宅楼1 F。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坐落位置:办公综合楼4 F。
三、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建立情况
本项目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3.5%;购房人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2.5%,建立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将存于专户。
四、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见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
五、投标人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三级暂定)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75分。
六、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8-86279140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楼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你单位自收到《投标邀请书》后,于2009年08月06日09时至17时、2009年08月07日09时至17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楼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作放弃投标处理。
 
 
招标人:成都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九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