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对“犀池小区”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犀池小区”位于郫县犀浦镇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12081.3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92430.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769.4平方米,垃圾站面积50平方米,值班室面积11.9平方米,门卫岗亭面积9平方米,市政设施点位面积5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积519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面积40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450平方米。半地下自行车建筑面积2366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346.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25辆, ,非机动车位1390辆;容积率2.57,建筑密度21.1﹪,绿地率30﹪。
物业用房配置:
物业用房面积407.9平方米,位于7号楼、1号楼。
业主委员会用房面积50平方米,位于7号楼、1号楼。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8 月 10 日至2009年 8 月 11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月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定三级)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09年 8 月 6 日至2009年 8 月 7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报名参加并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地址:成都市中同仁路8号
联系人:冯丁祥
联系电话:028-86637566 028-86637566(传真)
成都市西汇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09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