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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和京都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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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决定对“颐和京都”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颐和京都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中坝村3、8组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项目规划净用地面积41986.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8776.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53350.2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37055.74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4383.6平方米,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359.3平方米,酒店建筑面积9753.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20.25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377.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176平方米(其中设备用房458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38592平方米辆)。地下机动车停车位41289辆。总容积率4.66,建筑密度27,绿地面积12421.4平方米,绿地率30,全民健身活动场地面积1202平方米
物业用房配置
物业用房面积390.25平方米,位于3栋1层
半地下室夹层物业用房面积30平方米,位于3栋1层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6   23   日、2009 6   24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领取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6   23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三级)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09  19   日、2009年  6    2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或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开标地点:成都市郫县新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中同仁路8号
联系人:冯丁祥
联系电话:028-86637566  028-86637566(传真)
 
                                                                                     成都鹏伟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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