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温州市瓯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决定对“华阳花苑”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华阳花苑
建设单位:温州市瓯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双流县华阳街道办事处河池社区,四至范围:东至华阳街道办事处河池社区五社,西至双中公路,南至原协和小学,北至华阳街道办事处河池社区五社。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及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2幢,建筑结构有框架、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内建筑密度为41.8%,综合容积率4.01;绿地率为31%。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85辆,均为地下停车位;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44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不低于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1.本项目招标人:温州市瓯海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县华阳街办河池社区永泰雅居11栋1单元201室
电 话:028-85767610
传 真:028-85767610
联系人:詹冯蓉
2.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吾豪物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号万和苑C-803室
电 话:028-86250448
传 真:028-86250448
联系人:兰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