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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华•麓港”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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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双华通缆有限公司决定对双华·麓港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双华·麓港

建设单位:成都双华通缆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双流县华阳镇广福社区,四至范围:东至天府大道,西至老成仁路,南至华龙路,北至规划在建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及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9814.28方米。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161010.42平方米。其中地下总建筑面积9814.28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151196.1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33850.24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5928.9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625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3幢;建筑结构有框架、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内的建筑密度为100%,综合容积率15.4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625辆,其中地上室外停车位63辆,地下停车位562;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55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26平方米;座落位置:二号楼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座落位置:二号楼

三、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1.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双华通缆有限公司    

  址:双流县黄甲镇(双华村二社)黄胜路   

  话:028-85726444                

  真:028-85726444              

联系人:詹菊英                                  

2.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吾豪物业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址:成都市青羊区八宝街1号万和苑C-803  

  话:028-86250448                          

  真:028-86250448                

联系人:兰倩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6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0084221700分前在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中心服务电话:8627951186279819)。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壹佰伍拾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双华通缆有限公司

200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