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提供的“未参加我市2006年度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年检的企业名单”,我办依据《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记分标准》第598项之规定,作出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成都明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8家物业服务企业记20分的信用减分处理。
希望全市的物业管理企业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经营、依约服务、诚信履约、服务规范的物业服务观念为全面提升成都物业管理行业诚信水平,促进和谐物管、文明成都的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未参加我市2006年度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暂定三级)资质年检的企业名单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
二OO七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