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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管理区域创佳迎检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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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城区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创建全国最佳旅游城市工作目前已进入关键阶段,国家考评验收小组于119抵达成都,为切实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创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入户调查的时间为1191116,每天1830分至2130分。当国家考评验收小组工作人员出示证件后,要求进入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入户调查时,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并应主动引导、介绍相关情况,热情支持和协助完成入户随机抽样调查任务,但不得干扰其独立调查工作。在入户调查中,出现业主不配合情况时,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人员应尽力做好沟通说服工作,保证入户调查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营造氛围,做好相关工作。各物业管理企业要按《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创佳迎检工作的通知》(成房物管[2006]33)相关精神,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佳氛围。

三、加强服务规范,做好稳定工作。在创佳验收期间,各物业管理企业要认真落实物业服务规范的各项要求,搞好物业服务,保持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清洁、秩序井然,并安排领导值班,特别是入户调查时,必须有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在场协调。在考评验收时,当发生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时,要立即化解,分散人群,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决不可激化矛盾。

四、各区房产管理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要切实按照我局119创佳迎检工作会议的精神,加强指导和督查,并于1110将其创佳迎检工作方案报我局物业管理处备案,于1220日前将创佳工作情况小结报我局物业管理处。

五、各物业管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相关规定和要求,抓好落实。若在考评验收中,发生物业管理企业不配合考评组考评、不配合相关部门协调、不落实相关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信用档案。

 

 

成都市房管理局

00六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