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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冲期内 成都暂停办理养犬证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9日
还有两个月缓冲期快给限养犬寻找新家》追踪

    随着“限狗令”的实施,昨日记者获悉,在两个月的缓冲时间内将暂停办理狗证,9月1日起限养区内所有的犬只都需要依据新条例的标准办理新版 《养犬登记证》,犬只出门必须佩戴标志牌,违规养犬的个人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
9月起老版狗证将全部失效
    自9月1日起,成都限养范围内养犬登记证全部更新换代。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治安科科长赵刚介绍,两个月缓冲时间内,相关部门将暂停办理狗证,9月1日起统一开始办理。
    赵刚表示,届时公安机关依托警务综合平台,建立养犬管理系统,限养区内每条登记的犬只都会详细记录犬主的信息和犬只基本信息。
    记者看到,新的《养犬登记证》有两种颜色:蓝色《养犬证》表示犬只为个人饲养,红色《养犬登记证》表示犬只为单位饲养。新证内标明了养犬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犬只品种、出生时间、主要体貌特征;《养犬登记证》号码、发放时间,以及《养犬登记证》犬只身份标志的换发、补发等情况;养犬登记续期、变更、注销等情况;犬只免疫情况等。椭圆形的标志牌上,有犬只独一无二的“身份号码”。
违规养犬最高罚5000元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五城区(包括高新区)内,藏獒、德国牧羊犬、土狗等22种大型犬、烈性犬将被明令禁养,按照规定“违规饲养犬只者应在2010年9月1日前自行处置”,同时成都市公安局建议“可将违规犬只送养、寄养在非限养区”。
    “两个月后违规养犬的,个人将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单位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限养区域是按行政区域划的,不管是农村还是城乡结合部,只要是五城区行政范围,都是限养区”。
    特别提醒:限养区内个人申请养犬的,应当携带犬只并持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暂住证、动物免疫证和犬只一寸彩色照片1张,到犬只饲养地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早报记者侯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