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晚报1月14日讯,为解决物业费收取难题,物业自治的市区天池苑小区新年出新招:早交物管费者,可获物管费总数一定比例的奖励(详见晚报12日报道)。在这篇报道中,晚报也向社会发出“征集令”,请各界有识之士对破解物业费收取难顽症支招。这两天,晚报就收集到了不少高招,可操作性还挺强。
成功案例
100%收取率是怎么来的?
在物管费征收普遍艰难的情况下,乐苑社区金港湾小区是一个非常罕见的样本——2008、2009年连续两年物管费收取率达到100%。而在2007年底时,由于原物业公司撤走,业主们一片怨声,经历了很多的波折才最终由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先天的基础并不优于其他小区,它何以取得令人惊叹的100%收取率?
记者了解到,除了透明收费、透明管理外,金港湾小区还有一些颇有新意的做法。业委会主任金宝夫介绍,小区物业费收取情况全部上墙公示,每户业主的门牌号码被制成表格,张贴在小区门口的宣传窗里,谁交了钱,就在旁边贴一颗红心,既激发业主的荣誉感,同时也是一种相互的监督。
金主任也强调了“打官司”的震慑作用。2008年,有一户业主因迟迟不交物管费,物业公司将其告上法庭,“一旦打官司,物业公司肯定胜诉,到时业主不但欠的钱要交,滞纳金要交,还要承担诉讼费,要交不少钱呢。”这位业主本来欠物管费570多元,打完官司后不得不交了1300多元,此后再没见他拖欠。
金港湾物管费收取还有一个人性化的做法,在业主遇到失窃时,可适当减免物管费。当然,这是有条件的,包括要有报警记录;要有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失窃物价值在1500元以上。与这一做法配套,物业公司还对保安出台了奖惩措施,如一个月零失窃的,当班保安每人奖励20元,全年无失窃的,每人奖励1000元,当场抓住小偷的,奖励500~5000元。反之,则扣奖金。同一保安连续两次当班时小区失窃,则要被辞退。
“这都是被逼出来的。”金主任介绍,2008年1月,有居民家进了小偷,该业主以此为理由不肯交物管费,物业公司为其免了200元物管费。1月底,物业公司就出台了保安奖惩措施,结果一年里没有发生一起失窃案。
民间高招
上门宣传,打“持久攻心战”
龙洲小区居民沈世和是一位对物业费收取颇有研究的民间人士,曾在报纸及专业杂志上发表过不少关于物管的文章。昨日,认真的
另外就是利用党员、楼道长的影响力。每年春节社区与物业联合举办春节联欢茶话会,参加座谈的全体楼长和社区党员、居民代表主动把欠费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