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周女士来电询问:今年她在滨江区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办理相关手续时,开发公司说要代缴一笔4000元左右的物业维修基金。她不知道这笔钱该不该交给开发商,并想知道物业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以后主要派哪些用途?
物业维修基金涉及的市民相当广,但也有不少人对其不甚了解。记者就此请教了市房管局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了解到关于物业维修基金收缴、使用等方面的一些具体规定。
住房的“养老金”
据介绍,之所以要设立物业维修基金,其目的是为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后的维修与更新,比如住宅楼的电梯、小区道路等,以保证广大住户的居住条件和居住质量。所以也有人说,物业维修基金是住房的“养老金”。
另外,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物业维修基金应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中修以上的维修和更新,禁止挪作他用。
收缴有具体标准
那么,物业维修基金该怎么收缴呢?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物业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在房屋销售(预售)时向购房人代收,按有关规定以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总造价的5%的比例向购房人代收,并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之前,向市、县(市)物业管理部门统一缴纳。”由此可知,开发商向周女士收缴物业维修基金是有依据的。
另外,对不少购房者关心的物业维修基金到底该缴多少,《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为,“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总造价的5%”的比例;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房产管理局于2003年11月发布文件,制定了具体收缴标准:多层不带电梯的物业,按每平方米35元缴纳;多层带电梯物业及高层、小高层物业,按每平方米65元缴纳;别墅则按每平方米45元缴纳。
使用程序颇严谨
因为是广大业主共有的基金,因此物业维修基金一旦要动用,也必须征得广大业主的同意,而且要遵循一系列具体规定。
据介绍,物业维修基金的启用程序大致如下:先由物业管理企业填写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方案,然后报业主大会批准;业主大会通过后,再报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审核;经核实后,先拨付70%的维修费用。维修更新工程完工后,由物业管理企业将经审计的工程决算单、业主委员会审核签章的施工承包合同、工程维修更新的发票原件,以及业主委员会验收合格证明,报杭州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经核实后,按审计结果拨付维修费用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