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物业费将分级收取

物业费将分级收取

发布时间:2006年04月24日
    1. 将过去高档住宅、普通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三个物业管理办法合并成一个(但别墅仍执行《北京市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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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区分公共性服务与特约性服务收费。将房屋自用部位的维修明确为特约性服务,业主既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也可以委托他人进行管理,费用由双方协商,不作为物业管理费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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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等级定价收费。根据不同的硬件条件和管理服务水平,制定五种不同级别的收费标准,供物业管理企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避免了过去小区硬件、服务水平差距很大,但收费却一样的不合理问题。五级标准与经济适用房相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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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常维修和大中小修收费分离。原来买房人买房后要交纳房价的2%作为公共维修基金,而入住后每月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还包括大中修费;新办法将大中修费和电梯、水泵中的大中修及折旧费纳入公共维修基金支出范畴,减轻了居民日常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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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刘刚介绍,物业管理处将协同有关部门根据听证会上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对办法修改、完善,并尽快实施。新办法出台前,物业收费仍按原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