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4〕9号
各会员,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协会秘书处: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轮值制度》经协会第三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轮值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三届会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副会长的职务作用,加强副会长对协会工作的领导、决策和推动,增强协会工作合力,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副会长轮值制度,是指协会全体副会长按月实行轮换值守,履行轮值副会长的职责。
第三条 轮值副会长的工作职责:
(一)代表协会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和活动;
(二)代表协会接待国内外同行来访;
(三)监督指导秘书处开展工作;
(四)开展国内外物业管理行业动态的收集,并于轮值期内每周一将动态信息传送至协会秘书处;
(五)开展物业管理行业重大新闻舆情信息的监控和收集;
(六)完成“两个一”工作,即编写一个物业管理典型案例分析,提供一篇经验交流或专业研究文章;
(七)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授权委托的其他职责和工作事项。
第四条 如遇协会的重大会议或活动,轮值副会长应积极给予人力和物力支持。必要时,可安排专人驻会协助工作。
第五条 轮值副会长应在本企业指派一名联络人,负责与协会秘书处进行工作联络,并于轮值期前一周将联络人信息告知协会秘书处。
第六条 副会长轮值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并不少于一次到协会秘书处处理相应事务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 轮值副会长应主动接受协会监事会的监督。协会秘书处应将副会长轮值情况报告会长办公会。
第八条 副会长轮值时间安排由协会秘书处拟订,报会长办公会批准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履行值班的,轮值副会长可相互协商代行职责,经会长同意后报秘书处备案。
第十条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单位值班规定》同时废止。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轮值时间安排
附件: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轮值时间安排
时 间 轮值副会长 轮值单位 2014年4月 田永云 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 向国荣 四川省润无声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 王庆涛 成都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7月 孙京伟 成都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 杜小云 四川天府绿洲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9月 巫庆容 成都市金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0月 李旭东 成都嘉诚新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1月 李轶梅 成都嘉善商务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 杨建伟 成都鼎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吴 华 成都威斯顿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2月 张跃敏 成都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 陈 勇 四川民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 陈干平 成都成飞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5月 周 勇 成都龙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 周 超 上海上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庞 琳 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 洪 云 成都洁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 姚 敏 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