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房发〔2013〕133号
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物协,各物业服务企业:
今年,我市将继续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按照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成都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成文明委〔2013〕5号)要求。现就2013年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做好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一)市局成立物业管理行业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工作。
组 长: 何立祥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宋学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小敏 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成 员: 袁庆华 局物业管理处处长
陈光进 局办公室主任
刘从康 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李 建 局新闻办主任
黄明泉 市房产管理监察支队支队长
刘晓波 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办主任
(二)各区(市)县房管局是物业管理行业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体,要按照属地原则,成立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立即启动相关工作。
(三)各区(市)县房管局、市物协、物业服务企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做好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作为当前物业管理行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正视物业小区存在的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解决办法,及时制定措施,超常规推进各项测评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对照工作任务,规范管理服务
(一)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区域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物业服务企业在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围绕当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物业管理“品牌年”主题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维护工作,设立禁止乱扔烟头、乱倒垃圾、乱吐口痰等卫生宣传标识,做到区域内的垃圾日产日清,清除卫生死角,保障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文明、整洁、安全、有序。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相结合的物业公共秩序维护措施,切实维护好物业管理区域治安、安全秩序。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物业管理区域项目经理责任制度、重点部位巡查制度、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要坚守岗位,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测评各项工作达到要求。
三、树立行风正气,继续开展志愿者服务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开展职业道德、敬业精神、职业纪律教育,大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正、服务周到的道德风尚,做到无服务质量问题,物业管理区域无公德失范现象。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按照市文明办、市房管局《关于充分发挥物业服务机构作用推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成文明办〔2012〕47号)要求,组织业主开展多种形式的邻里互助、联谊活动和文体活动,以增进小区业主之间了解,缓解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积极响应市物管协会发出的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建设倡议,组织员工志愿宣讲队和文明劝导队,宣传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和社交礼仪常识,倡导文明新风,劝导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相关要求,主动参与社区、小区(院落)志愿服务基地及其站点建设,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公共文明引导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围绕“勤俭”、“敬业”、“诚信”、“友善”四集中和“热爱祖国”、“生态文明”、“行为规范”、“传统道德”四经常主题,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小区刊物、物业服务网络等宣传平台全年不间断推出“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五、开展“遵德守礼”提示牌设立工作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主出入口、客户服务中心、业主活动场所)广泛设立“遵德守礼”提示牌,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遵德守礼”文明道德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和业主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遵德守礼、践行文明,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宣传平台以及员工培训、团队活动、业主恳谈会、社区文化活动等载体,围绕“崇尚节约、以善为乐、孝俭养德、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不传谣不信谣”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遵德守礼”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从业人员和业主崇德向善、文明有礼。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6月)。
各区(市)县房管局认真履行职责,制定迎检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召开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动员大会,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部署。
(二)督查整改阶段(2013年7月)。
各区(市)县房管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前期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测评工作任务表的要求整改完毕,不留任何死角。
市房管局对各区(市)县房管局开展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通报测评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迎检测评阶段(2013年8月)。
市、区(市)县两级房管局重点指导验收点位,归档各项工作资料,接受市委、市政府目督办、市文明办和中央文明委测评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市房管局要加强对全市物业管理行业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督导检查,成立五个督查小组,每组每周开展不少于二次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完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及时解决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丰富完善工作内涵,形成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各区(市)县房管局要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测评工作有序开展,加强指导,严格监管,对存在问题的物业管理区域,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予以行政处罚,同时给予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资质调查等处理。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要积极配合区(市)县房管局、属地街办、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开展的相关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确保测评工作目标的实现。
(四)市物协要加强行业自律,及时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文明志愿者服务”、“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开展“遵德守礼”提示牌设立工作,广泛动员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投入到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之中,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宣传,大力表彰行业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谴责和批评不文明行为,为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各区(市)县房管局,市物协要按照《2013年成都市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审核操作手册》和收集档案材料的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并在
特此通知。
附件:1.2013年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
度指数测评工作任务表
2.应提交档案材料清单
联系人:唐宗伟,电话:86279613,电子邮箱:32869662@qq.com)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附件1
2013年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
迎接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工作任务表
|
测评类别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测评方法 |
|
重点工作 |
Ⅱ-1 学雷锋工作部署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
7)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有活动记录(注:41)。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
Ⅱ-2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2)在所辖窗口单位,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公益广告 情况。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问卷调查 | |
|
3)物管小区院落的醒目位置设立“遵徳 守礼”提示牌情况(注:42)。 | |||
|
Ⅱ-5 志愿服务社会宣传、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情况 |
9)有由党支部和居委会牵头依托物业公 司成立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 |
材料审核 | |
|
13)有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 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 |
材料审核、实地考察 | ||
|
Ⅱ-10 市民评价 |
市民对上述工作的评价。 |
问卷调查 | |
|
公共环境 |
Ⅱ-14 小区环境 |
5)住宅楼有符合标准的防盗、消防设施。 |
实地考察 |
|
Ⅱ-16 市民评价 |
市民对公共环境状况的评价。 |
问卷调查 | |
|
公共关系 |
Ⅱ-22 窗口行业服务 |
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无服务质 量问题(注:43)。 |
实地考察 |
|
Ⅱ-23 市民评价 |
市民对窗口行业服务水平的评价。 |
问卷调查 |
具体要求(注):41经常性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残疾人志愿服务,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文化体育志愿服务,植绿护绿志愿服务,清洁环境志愿服务等。
42醒目位置:人流集中、出入必经的地方。提示牌的大小、形状要与周围环境协调融合。
43每个行业服务规范的具体标准见“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操作手册”,其中“医疗”、“商业零售”、“公交”、“出租汽车”、“铁路车站”为必查行业。
应提交档案材料清单
|
测评项目 |
测评内容 |
材料要求 |
提交材料 |
|
Ⅱ-1 学雷锋工作部署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
7)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 |
提供依托社区志愿服务站1-6月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包括具体方案、简报、总结、图片、媒体报道)和每项活动的详细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内容和参加志愿者名单),平均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
提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社区便民利民志愿服务情况和详细记录,须分门别类规范收集整理档案资料在点位备查。 |
|
Ⅱ-2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
2)在城市交通运载工具、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和大型商场、宾馆、饭店显著位置,用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固定广告牌等媒介刊播公益广告情况。 |
提供在所辖窗口单位显著位置(群众聚集、行走频次高的地方,如大堂、前台、电梯口等)刊播公益广告的工作方案及刊播佐证材料(包括刊播点位、数量、刊播形式及频次等,确保刊播比例≥20%)。 |
提供在所辖窗口单位刊播的工作方案及佐证材料。 |
|
3)公共场所、主干道、商业大街、居民小区的醒目位置设立“遵徳守礼”提示牌情况 |
提供在物管社区院落的醒目位置(人流集中、出入必经的地方、提示牌的大小、形状要与周边环境协调融合)设立“遵徳守礼”提示牌的工作方案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工作简报、点位分布及数量、现场图片等)。 |
提供在物管社区院落设立“遵徳守礼”提示牌工作方案及佐证材料。 | |
|
Ⅱ-3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 |
3)有道德教育具体措施,“道德讲堂”有诚信教育内容。食品、药品企业和百人以上的窗口单位设有“道德讲堂”并经常开展活动 |
提供在本系统窗口单位开展道德教育(包括道德讲堂活动)的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开展的佐证材料(包括工作总结、简报、图片、媒体报道等) |
提供在窗口单位开展道德教育(包括道德讲堂活动)的工作方案及工作开展佐证材料 |
|
提供在百人以上的窗口单位设立道德讲堂的数量和名单,以及每个讲堂每月开展一次活动(其中至少有一次以诚信为主题)的佐证材料(包括活动记录本、“一堂一档”电子档案、图片、视频等)。 |
提供设立道德讲堂的数量和名单,以及开展活动相关佐证材料。 | ||
|
Ⅱ-5 志愿服务社会宣传、体制机制、队伍建设等情况 |
9)有依托各级党组织成立的党员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依托各级文明单位成立的各级文件办直属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由党支部和居委会牵头依托物业公司成立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依托各种老年服务机构成立的老年学雷锋互助志愿服务队 |
提供由党支部和居委会牵头依托物业公司组建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关情况(包括各支志愿服务队汇总名单、志愿者名单、志愿服务队年度工作方案、活动实施方案、简报、图片)。 |
组建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有关情况。 |
|
13)有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有在公共场所设立的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
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汇总名单、年度工作方案、工作运行机制、志愿者名单。以及各站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工作方案、简报、照片等原始记 录。 |
提供中心城区志愿服务工作站情况统计(包括社区、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点名称、依托的物业公司和志愿者名单等),以及依托物业公司、由党支部、居委会、物业公司联合组建的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站的通知、方案、简报、照片、媒体报道和总结。 | |
|
Ⅱ-6 “道德讲堂”建设使用情况 |
3)“道德讲堂”内有醒目标识,有道德文化氛围(道德格言、修身经典等),按现有程序规范操作 |
提供每个道德讲堂设有醒目标识,通过装饰道德格言、修身经典、道德模范像等形式开展道德文化氛围营造。按照“七个一”规范流程(唱一首歌曲、看一部短片、诵一段经典、讲一个故事、作一番点评、发一份善心、送一份吉祥),每月一讲规范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包括活动记录本、“一堂一档”电子档案、照片、视频等)。 |
提供相关行业“道德讲堂”设有醒目标志,营造道德文化氛围的照片及开展“道德讲堂”活动的佐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