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3〕13号
相关物业服务机构: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3年度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3〕74号)的相关规定,凡在2012年度由市物业管理协会命名或复检通过的五星级住宅区,未获“市优”称号或者应当参加2013年度“市优”复检的,物业服务机构可向市物业管理协会提出推荐授予“市优”称号的申请;市物业管理协会向市房管局提出推荐意见,市房管局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直接授予“市优”称号;对审核未通过的,可按程序参加“市优”考评。
请符合条件的住宅区的物业服务机构于5月10日前,将《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申报表》和《申请书》(范本见附件)交至协会秘书处,过时不予推荐。
联系人:苟 强 电 话:61515317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长益商业寓所5楼22号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