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成华区危房改造开发办公室决定对“锦绣东方二期”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三段8号,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海棠名居,南至东秀一路,北至居民楼。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本建筑区划总规划用地面积22681.02平方米。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118684.46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91081.3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2371.72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8362.34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47.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603.15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库面积20166.17平方米,非机动车库面积1476.60平方米,设备用房面积1817.73平方米,门厅、楼梯间面积1490.26平方米,物管用房154平方米,其它建筑面积2498.39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4栋,建筑结构有框架、剪力墙等结构。
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24.92%;总容积率4.91;绿地面积6062平方米,绿地率为32.68%。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632辆,地上室外机动车停车位43辆;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984辆,地上室外非机动车停车位220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402.05平方米,座落位置: 1#楼地上一层、3#楼地上一层、地下。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2平方米,座落位置:1#楼地上一层。
三、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市成华区危房改造开发办公室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上街东景丽苑B区二楼
电 话:028-84397877
联系人: 郑昕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 4 月 17 日、2013年 4月 18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3年 4 月 17 日17:00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贰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80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13年4月16日17时00分前在成都市八宝街1号万和苑C座803室报名。
2. 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外地企业还需提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备案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3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八、其它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须按照投标文件中制定的管理方案结合物业服务合同实施前期物业服务,并按以下要求实施物业管理:
1. 物业服务企业须配合招标单位办理物业管理承接查验备案。
2. 按照《成都市城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房屋装修管理,对破坏房屋结构的违规违法装修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报告的职责。
成都市成华区危房改造开发办公室
201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