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物管构建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09〕35号)精神,深入开展和谐物管构建工作,巩固我市物管创建文明城市的成果,积极引导业主、使用人认识物管、了解物管、参与物管,现就开展“我心中的好物管”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物业管理与服务为题材,写下日常生活中对物管的所见所闻、心得感受或者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也可以以身边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从业人员为写作对象,通过典型事例表现其优秀的品质或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征文对象
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
三、活动时间
四、征文要求
参赛作品必须是本人原创,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字数不限(诗歌,要求4行以上)、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参赛作品须注明作者姓名、年龄、联系方式、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名称。
五、征文比赛奖项设置及奖品
一等奖1名:品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二等奖2名:品牌数码相机一台
三等奖5名:品牌车载蓝牙一个
优秀奖10名:品牌MP3一个;
获得上述奖项的,还将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部分优秀文章将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发表,发表文章不另付稿费。
六、评选办法
由资深语文教师、资深媒体编辑、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相关奖项。
七、交稿方式
参赛者可将文稿交至所在建筑区划的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交至我会秘书处,也可自行交稿,交稿截止日期为9月11日。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217 邮编:610041
传真电话:86280066 电子邮箱:cdpma@163.com
八、活动要求
(一)为了使业主、使用人理解物业服务工作的艰辛,切实树立“共有家园,共管共享共维护”的物业管理意识,各物业服务企业可邀请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亲身体验和参与到物业管理活动当中,体验活动可采取以下方式:
1、组织业主、使用人参与小区内的秩序维护、环境维护活动;
2、组织参观设施设备房、监控室并为其讲解相关知识;
3、召开座谈会,向业主、使用人汇报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4、开展各类物业服务技能表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邀请业主、使用人参与或观看;
5、邀请业主、使用人做建筑区划内的义务监督员,依据(临时)管理规约对建筑区划内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
6、其他积极健康的活动形式。
(二)此次活动将纳入成都市和谐物管构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精心组织,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组织体验活动,同时,协会将统一印刷活动的主题宣传海报,各企业可到协会秘书处免费领取。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可将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活动花絮报送我会秘书处,由我会统一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展示。对于积极开展活动且取得良好效果的企业,我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奖”,并全行通报表彰,同时提请市房产管理局予以信用记加分。
二〇〇九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