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三条及《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统计报表报送的通知》(成房办〔2008〕117号)的规定,我市2008年度物业服务统计年报的培训、报送与审核工作已基本结束。目前,仍有220家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报送2008年度物业服务统计年报(具体名单附后)。
请未按规定报送统计年报的物业服务企业,于
附件:1、未按规定完成2008年度物业服务统计年报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名单
2、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统计报表报送的通知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二链接地址:http://www.cdpma.cn/Estate/News/ViewInfo.aspx?ID=1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