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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对成都瑞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成都永和经典物业有限公司不依法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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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侯区双楠街道办事处、碧云社区居委会、武侯区各物业服务企业:

我局于200934日下午就“ 巴黎阳光”物业管理相关情况进行了协调。35,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成都商报等媒体对“ 巴黎阳光”小区同时有两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进行了报道。35又到小区进行调查,其情况如下:

35上午,受聘为巴黎阳光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的成都瑞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合公司)尚未依法退出“巴黎阳光”项目服务,成都永和经典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经典公司)在未依法对建筑区划内共有进行查验并办理承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派秩序维护员进驻该项目,导致出现“一个项目,两家物业服务”的情况。

为切实维护好物业管理发展正常秩序和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现对上述两家公司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瑞合公司、永和经典公司上述行为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批评,按《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公司信用信息中予以记录,报请市房管局对两公司分别予以信用记减10分、5分的处理;

二、责令瑞合公司、永和经典公司按照《巴黎阳光物业管理项目移交协调会的意见》(200934,巴黎阳光业委会、瑞合公司、永和经典公司在武侯区房管局、双楠街办、双楠派出所、碧云社区的指导意见)退出“巴黎阳光”小区。

三、在巴黎阳光业委会对瑞合公司不移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等侵权行为提起诉讼过程中,责令瑞合公司作好“巴黎阳光”小区物业资料、物业服务资料、物业服务用房等移交以及相关预收费用清退的准备工作;做好物业服务退出及承接验收工作,维护巴黎阳光物业管理的正常秩序以及小区的和谐稳定。

希望在本区从事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经营、诚信履约、服务规范的物业服务观念,努力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为全面提升物业管理行业形象,促进和谐物管、平安武侯的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〇〇九年三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