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北新.润苑”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北新.润苑
建设单位:成都市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方营村四组,四至范围:南至北一路,北至北二路,东至西一路,西至西二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电梯住宅、商业。
“北新.润苑”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2778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025.5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89026.5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6767.5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2259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762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497平方米(会所建筑面积1017平方米,物管用房40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3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5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架空层建筑面积17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一层)12272平方米,其中停车库建筑面积12077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95平方米。总绿地面积8614平方米。总户数912户。
本建筑区划总容积率:3.2,总建筑密度21.9%,绿地率:31%。
建筑结构:框剪结构。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位613辆(商业6辆,住宅607辆),其中:地面停车位171辆,地下停车位442辆,非机动停车位130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位于1号楼一层,其中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30平方米,位于物业用房内。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栅子街3号附10号
联系电话:88006262
联系人:夏麟燕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8 月 25 日至2009年 8 月 26 日工作时间内在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14房或成都市青羊区栅子街3号附10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年 8 月 25 日工作时间内在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14房或成都市青羊区栅子街3号附10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资质证书(含暂三)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六、投标报名时间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 8 月 21日、8 月 24日17时00分前到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14房或成都市青羊区栅子街3号附10号报名。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盖章):成都市大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OO九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