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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嘉.沙西明珠院”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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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规定,成都市建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建嘉.沙西明珠院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成都市建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成都地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概况:
建嘉.沙西明珠院位于郫县古城镇马街村
本建筑区划四周范围:东至:郫县土地储备中心, 西至:规划用地,  北至:郫彭公路,南至:沙西线
本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2558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9525.7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801.2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31.07平方米。容积率1.88,建筑密度32.86%,绿地率31.05%。停车位345辆(其中小区机动车位296辆,商业机动车位14辆)。非机动停车位605辆。
 
物业用房和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配置情况:
物业用房面积:201.07平方米,位于小区会所。
业主大会会议活动用房面积:30平方米,位于小区会所.
二、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市建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8 13 日至20098 14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09 8 13  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四、投标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三级(暂定三级)资质证书及以上的企业,且符合:
(一)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累计高于75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在2009 8 11 日至2009 8 12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成都市青羊区中同仁路8号接受报名,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3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600.00元人民币(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地址:成都市中同仁路8
联系人:孙小姐
联系电话:028-86637566  028-86637566(传真)
 
                                                                            成都市建嘉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9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