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决定对“锦绣光华”拆迁安置房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诚邀潜在的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中坝村,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本建筑区划总用地面积46519.5平方米。用地构成为:建筑基底面积11629.88平方米,道路及广场用地20933.77平方米,绿化用地13955.85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268796.97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33585.93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28467.21平方米,商业用房建筑面积4518.19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494.06平方米,门卫房52.47平方米,垃圾收集点34平方米,市政设施2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5211.04平方米(地下自行车库建筑面积4525.62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7770.62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05.94平方米,设备用房2708.86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25幢,18F-21F(其中住宅25幢2617套,非住宅40329.76平方米);建筑结构:框剪、框架、剪力墙、钢结构等。
本建筑区划的建筑密度为25%;综合容积率5.0;绿地率为3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809个,其中地面停车位29个,地下停车位780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场所4525.62平方米(4068辆)。
二、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我市注册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且符合:
1、企业资质等级与承接的物业服务建筑区划建筑面积相对应;
2、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市场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3、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年度信用记分高于60分。
五、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三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六、报名和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08年04月23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2008年04月24日09时至12时、14时至17时至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4楼成都市诚信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150元整,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3楼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华昌物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26楼2616室招标代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欣、李蕾
联系电话:028-86279140、028-86279270(传真)
招标人: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