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成房办〔2008〕143号
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7〕81号)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决定在有关房地产机构中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就切实做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是推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房地产业是我市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有关房地产企业中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是为了全面、系统、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我市服务业运行状况,为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推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应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和要求,切实履行自身的义务,主动参与,积极配合,专人负责,按照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规范,及时、准确填报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统计报表。
三、我局将对有关房地产企业服务业统计报表工作纳入行业信用监管并进行考核,对填报工作完成好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予以信用加分和通报表彰,对不按时报送报表的企业予以信用扣分并通报批评。
四、《服务业各类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1-6月的《服务业单位财务状况定期调查表》,请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和房地产估价机构于每年7月8日(今年的为
五、物业服务企业报表请报送我局物业管理处。联系人:姜礼,电话:86279360。
电子邮箱:(http://www.fcxy.com.cn/innerestate/)
房地产估价机构报表请报送市房地产经营管理处。联系人:薛莲,电话:86280431,电子邮箱:xuelian258@163.com。
房地产经纪代理机构报表请报送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亮,电话:86280413,电子邮箱:clbeck@tom.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