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评估体系
对每一个参创城市,都要根据10项标准来进行全面评估。10项标准中,前9项为“基础标准”即每一个城市的9项得分都必须高于“排除线”,才有资格竞争专项称号;第10项为专项标准,即获得某项专项称号的城市必须在这方面评估中获得最高分。
基础标准的9项内容为:
①旅游者:旅游者体验及其满意度;
②当地居民:当地居民的受益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③资源和景区:当地旅游资源和景区(点)的丰富程度、质量以及资源与产品的独特性;
④市容:自然景观和文化景观的规划和维护;
⑤环境:环境质量,自然及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以及污染治理和控制;
⑥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
⑦旅游设施和服务:旅游设施的覆盖面、质量和独特性;
⑧旅游管理:城市旅游管理、规划、发展和营销;
⑨有关方面合作发展旅游业的格局:政府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旅游相关单位之间的合作,当地居民对发展旅游业的合作。
专项标准按以下9个“主题”项目,分别制定标准:
①中国最佳观光旅游城市;
②中国最佳历史文化旅游城市;
③中国最佳娱乐旅游城市;
④中国最佳商务会展旅游城市;
⑤中国最佳餐饮旅游城市;
⑥中国最佳购物旅游城市;
⑦中国最佳度假旅游城市;
⑧中国最佳民俗风情旅游城市;
⑨中国最佳绿色旅游城市。
四、各种评估指标的权重及排除线
以下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评定中各种评估指标的权重及排除线:
|
评估领域 |
权重 |
最高得分 |
排除线 |
基 础 标 准 |
1、旅游者体验及满意度 |
12% |
120 |
100 |
2、当地居民获益度、满意度和参与度 |
8% |
80 |
65 | |
3、旅游资源和景区(点)的丰富程度、质量及独特性 |
12% |
120 |
不设 | |
4、自然及文化景观的规划、保护水平 |
4% |
40 |
30 | |
5、环保、旅游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污染控制 |
8% |
80 |
50 | |
6、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 |
4% |
40 |
25 | |
7、旅游设施和服务的覆盖面、质量和独特性 |
16% |
160 |
125 | |
8、城市旅游管理、规划、发展及营销 |
8% |
80 |
65 | |
9、有关方面合作发展旅游业的格局 |
8% |
80 |
65 | |
专项标准 |
与9个专项相关的独特方面 |
20% |
200 |
150 |
合计 |
100% |
1000 |
675 |
五、 城市的选择
最佳旅游城市标准的提出,为已跨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的城市全面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和国际化水准树立了新的标尺和奋斗目标。对照基础标准和专项标准开展“创佳”,不管将来是否能获得称号,都将使本城市的旅游工作开创出新的局面。因此,希望已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称号的城市,都要认真学习和研究这个标准,并对照这个标准去全面改进和提高工作。
申请参加“创佳”活动的城市,要对参加哪一类专项的竞争进行选择。以下意见可供参考:
——城市要对自身的优势和劣势进行认真分析,正确认识,扬长避短,选准参与竞争的专项;
——城市领导者、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市政及与旅游相关的各部门以及各类旅游经营单位,都要对本城市参加“创佳”活动有完全一致的认识。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有助于去实现目标;
——城市各相关方面应该全面系统地研究各项评估标准表,分解落实任务,并在申请评选前进行自评,看能否在各项标准中获得高于排除线的得分;
——城市要正确看待自己的旅游潜力,考虑长远发展目标,并通过开展“创佳”活动去逐步实现。旅游设施的数量、旅游资源的多样性、旅游产业的发展规模无疑是很重要的,但如何在此基础上形成特色,赢得海内外旅游者的共识,从而赢得长远发展,其战略意义则更需重视;
——有多种优势的城市可以参加多种专项的竞争。在多种专项上获胜,有助于城市争得综合称号——中国最佳旅游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