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关于开展2006年度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年07月11日

各区(市)县房管局(办、所):

为搞好我市本年度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考评工作,促进全市物业管理行业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的提高,现将2006年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时间:

1、请各区(市)县房管部门于719之前将经过预评预验的新申报项目和应当参加复检的项目及其《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达标申报表》报我处。考评工作开始后将不再受理申报。

2、本年度我市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考评验收将于81820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考评组织:

1、考评范围:本年度申报的新增创优项目及按规定应当参加复检的项目。按规定应当参加本年度复检的项目放弃参评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交回优秀项目奖牌。

2、考评人员组成:考评人员由市房管局物管处人员、市物协秘书处人员、各区(市)县房管局(办、所)相关人员以及选定的愿意无偿提供劳务的相关物管专家担任。

3、本次考评工作委托市物协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参评项目、考评人员以及日程安排由市物协秘书处另行通知。各区(市)县主管部门人员可以参加交叉检查。为不增加企业负担,今年的考评采取不打招呼的方式随机深入参评项目中进行考评。

三、考评内容:

1、参评项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使用功能上相对独立且配套设施齐全,实施专业化管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2、住宅区、工业区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独立式住宅(含别墅)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大厦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竣工交付率或使用率达75%以上;

3、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安全隐患;

4、未发生经主管部门确认属实的有关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重大投诉、新闻曝光;

5、参评物管企业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无《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5号)第十一条规定的13种行为。

四、考评方式

1、听:听取物管企业负责人就参评项目概况、提供物业服务基本情况、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介绍。(20分钟以内完成)。

2、问:就物业概况、提供服务的基本情况、物管相关政策法规、是否取得项目经理证书以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规范和职责、操作规程等内容,询问物管项目经理以及相关管理人员,了解其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

3、查:查验物管相关资料,主要包括:

1)物业承接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包括承接验收手续、协议是否齐全、是否有维保资料、年检记录等;

2)是否签订并在显著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对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违约责任、合同期限等是否约定明确;

3)是否有物管企业资质证书,且是否通过年检;

4)物业服务收费情况以及收费率,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收益分配情况;

5)报修处理机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报修记录是否齐全;

6)投诉处理机制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布物管项目、物管企业、区局三级投诉电话;

7)是否执行“三公开”制度;

8)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临时)公约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

4、看:现场实地查看物业基本情况以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机电设备是否有效运行,并按规定进行年检、维保;

2)红外监控设备、防盗监控系统是否有效运行;

3)物管区域内车辆是否有序停放;

4)是否按约定提供绿化、保洁服务;

5)是否按约定提供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5、访:走访、电话访问业主委员会委员(未设立业主委员会的,随机走访或电话访问部分业主),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对该项目物业服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25项内容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6、评:综合评议后,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评分细则》打分。(半个小时以内完成)。

五、考评结果

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后,8月底对外公示考评结果,公示15日后无异议的,确认达标并向获得优秀住宅称号的小区(大厦、工业区)颁发奖牌。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

OO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