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关于选聘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有关工作的通知

成房办〔2012〕13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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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的作用及不断提高专家业务水平,保持和维护行业正常经营秩序,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专业人才库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将选聘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入选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经济、财务、法律、物业管理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二)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有较深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三)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按照规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四)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范性文件,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具有较高的政策运用水平和良好的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个人执业无不良记录;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能够独立承担、如期完成受托的相关工作;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截止时间、地点及提交的资料:

201276前到成都市人民中路房产大厦2219室报名,并提交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申报表一份(含电子文档)、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以及符合入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三、初审合格的人员,须参加专家聘任资格认定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原已聘任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相关人员若需继续入选行业专家,应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报名,并参加聘任资格认定考试。

四、报名联系、咨询电话:8627987586279613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申报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