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人社办〔2012〕204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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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205号)精神,现就做好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报名时间:2012525日至625日。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2525日至627日。

(三)缴费时间:2012525日至628日。

(四)发票打印时间:2012525日至710日。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910日至916日。

(六)考试时间:201291516日。

915 上午  9:0011:30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

          下午14:0016:30 物业经营管理

916 上午  9:0011:30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下午14:0017:00物业管理实务

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 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符合《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412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上传照片及审核。

报考者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后,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上传报考者近期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写报名表。

通过相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如实、准确填写《2012年度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填写档案号。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行滚动管理模式,档案号是成绩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认真核对填写档案号,非2012年新参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后不需进行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四)资格审查。

1.考生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初审、签字和加盖公章。

2.考生携带下列资料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

1)经所在单位初审的《报名表》(原件,一式两份);

2)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且身份证双面复印);

3)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要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所历单位及起止时间)。

3.复审合格即可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手续。若考生无网上缴费条件,可凭《报名表》上的条码号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缴费并办理考试报名确认手续。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28号房产大厦222219房间,咨询电话:028-86279875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2楼,咨询电话:028-86150916

4.资格审查人员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必须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9767号文件的规定,《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为每人每科75元,《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2个科目每人每科80元。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二)《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和《物业经营管理》科目为客观题试卷,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物业管理综合能力》和《物业管理实务》科目为客观题与主观题混合试卷,使用专用答题卡作答。监考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对任何考试均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无关。

(四)报名时请仔细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否则后果自负;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一经缴费,概不办理退费手续及信息更改业务。

 

 

 

 

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