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组织架构
协会领导
联系我们
行业要闻
协会动态
会员风采
业界资讯
安全生产
活动通知
政策文件
党建工作
党建要闻
支部动态
行业党建
学习资料
会员登录
会员查询
活动报名
入会申请
服务指南
信用平台
创先评优
人才信息
智慧物业平台
品牌名录
优选推荐
行业集采
供应商名录
培训信息
培训平台
招标投标
监测评估
成房办〔2012〕109号
分享文章:
各区(市)县房管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四川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川建房发〔2012〕182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予以落实,并于7月10日前将宣传培训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局。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四川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局联系人:唐宗伟;电话:86279613
电子邮箱:32869662qq.com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2年度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领取2011年度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