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物业服务机构:
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成都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考评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1〕47号)的有关规定:获得或者保持“市优”称号的住宅项目,可以直接向市物管协会申请评定五星级住宅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物管协会直接命名为五星级住宅区。现将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获得或者保持“市优”称号的住宅项目。包括:2011年度新取得“市优”称号的住宅项目;2011年以前获得“市优”称号且按规定通过复检的住宅项目;已取得并保持“省优”或“国优”称号的,视为保持“市优”称号。
二、评定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报,填写《成都市和谐物管星级住宅区评定申请表》(成都物业网下载),经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村)委会签署意见后(不需区(市)县房管局签章),提交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在成都物业网上予以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的,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授予五星级住宅区称号。
三、申请截止时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