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1〕29号
各会员,协会各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和谐物管创建工作,促进城乡物业管理提质扩面,根据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创先发〔2011〕13号)和中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关于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建党〔2011〕47号)文件精神,以及我市物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1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和写字楼,依法在我市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以及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评选内容
(一)2011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住宅小区
(二)2011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写字楼
(三)2011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物业服务企业
(四)2011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客户服务员、设施设备维护员、秩序维护员、环境维护员)
(五)2011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评选办法
和谐物管十佳评选,坚持“全民参与、全员评选”的原则,采取先由社会大众和行业协会推荐产生候选人,再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的方式。
(一)候选人产生。
和谐物管十佳写字楼、十佳企业、十佳企业经理、十佳客户服务员、十佳设施设备维护员、十佳秩序维护员、十佳环境维护员候选人通过大众投票推荐产生;和谐物管十佳住宅小区、十佳业委会主任委员、十佳项目经理的候选人通过大众投票推荐和市物业管理协会星级推荐两种途径产生,具体如下:
1、大众投票推荐。已按规定在成都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台账的住宅小区、写字楼,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和执业名册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业委会主任委员将进入大众网络推荐名单,并公示于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由业主、使用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投票进行推荐。
2、行业协会星级推荐。由市物业管理协会从和谐物管五星级住宅区及其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项目经理中择优推荐。
(二)综合考评。
候选人产生后,采取专家现场考评、业主满意度现场调查、大众投票、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1、专家现场考评
由物管专家组成考评组,按照《和谐物管十佳标准》(试行)对候选人进行现场考评打分,和谐物管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
2、业主满意度现场调查
在现场考评的同时,随机向业主、使用人发放《满意度调查表》,对候选人进行满意度现场调查。
3、大众投票
候选人产生后,成都物业网将再次开通网络投票通道,由广大业主、使用人对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
4、年度考核
根据候选人本年度在物业管理“公开年”、优质服务窗口等和谐物管创建活动中的情况,以及执业行为、媒体监督、投诉处理、信用记分等情况,对候选人进行年度考核打分。
四、激励措施
获得十佳称号的物业管理项目、企业和个人,由市物业管理协会授予奖牌(证书)和表彰,并提请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部门按规定予以信用加分。
和谐物管十佳将作为我市物业管理的先进标杆,在有关媒体上向社会宣传和推介。
五、时间安排
(一)2011年11月10日至2011年11月30日,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告参与方式和推荐投票途径。
(二)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15日,大众投票推荐产生候选人。
(三)2011年12月19日,公布候选名单。
(四)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5日,综合考评。
(五)2012年1月5日至2012年1月10日,公示结果。
(六)2012年初,总结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是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各物业服务机构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将此次活动作为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高和谐物管创建成效的重要途径,把“争创十佳”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十佳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营造氛围,广泛发动。
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参与方式,积极发动广大业主、使用人参与。市物业管理协会将印制本次活动的主题宣传海报,请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领取并张贴于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
(三)监督检查。
评选活动期间,市物业管理协会将深入各建筑区划,对十佳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的,予以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等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