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1〕12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培训,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和从业队伍素质,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由我会建立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讲师师资队伍,并面向全市开展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讲师聘任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讲师岗位设置
根据物业管理专业和服务岗位分类,行业讲师按以下专业岗位聘任,每位应聘者最多可以同时申请两个岗位的讲师资格:
(一)基本制度和政策
(二)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
(三)物业维修
(四)客户服务
(五)经营管理
(六)秩序维护
(七)环境与绿化维护
二、聘任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市物管行业专家、物业服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企业内训师、各大专院校讲师、相关行业和领域的专家学者均可报名应聘:
1、从事物业管理或物业管理相关教学、研究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热爱物业管理行业;
2、熟悉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熟练掌握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培训或教育经验,能够独立承担、如期完成受托的相关工作;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实事求是,具有较高的政策运用水平和良好的协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行业口碑;
4、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以免试,直接聘任:
1、国家级资深物业管理专家;
2、物业管理师师资人员。
三、聘任程序和聘期
(一)应聘人员填报《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讲师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应的个人材料(含个人有效证件、职称证、从业资格证、工作业绩等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材料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交至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
(二)由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初审通过后,由市物业管理协会统一组织面试和试讲。试讲题目由专家组统一命题,应聘者根据命题内容制作15分钟的讲义,进行现场试讲。
(四)面试合格后,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市物业管理协会颁发聘书。
(五)聘任期限为二年。
四、报名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于2011年4月30日前将《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讲师申报表》报送至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处,面试及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丹 电话:028-61515025.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022室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讲师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