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09〕23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推进和谐物管构建工作,认真总结我市2009年度和谐物管构建工作的基本实践,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谐物管构建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09〕35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我会将于近期开展“2009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建筑区划
二、评选内容
(一)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住宅小区
(二)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写字楼
(三)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物业服务企业
(四)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企业经理、项目经理、客户服务员、设施设备维护员、秩序维护员、环境维护员)
(五)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评选办法
(一)候选人产生
我会将把按有关规定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委会主任委员公示于成都物业网(www.cdpma.com),由业主、使用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信函、短信三种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并由评选委员会综合被推荐人的得票高低确定相关评选项的候选小区、写字楼、企业和个人(以下简称候选人)。
(二)综合考评
候选人产生后,采取专家现场考评、业主满意度现场调查、大众投票、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三)评选结果
按照综合得分高低得出获奖公示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获奖名单。
《评选细则》见附件。
四、总结暨表彰
由成都市房产管理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为获奖小区、写字楼、企业和个人授予奖牌(证书),向社会公布,并于近期召开总结暨表彰大会对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小区、写字楼、企业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现场抽取参与本次活动的幸运业主,并为幸运业主以及“我心中的好物管”征文比赛的获奖者颁奖。
根据《通知》精神,凡上年度信用记分低于70分或存在《通知》中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和谐物管最差排行榜”,并向社会公布。
五、时间安排
2010年1月下旬,总结及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到位,高度重视
和谐物管评选活动是构建和谐物管的重要内容,旨在通过本次活动,进一步加强业主与企业、业主与业主之间,业主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强化各方主体在物管活动中的角色意识和契约意识,引导业主树立“共有家园,共管共享共维护”的和谐物管理念。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09年度和谐物管构建工作情况,并将此次评选活动视为日常履约服务的效果考量和提高服务意识、技能、水平和形象的机会,把“争创十佳”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争创十佳”工作方案,并认真贯彻落实。
(二)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
此次评选活动注重“全民参与、大众评选”,我会将开通短信、网络、信函投票推荐通道,供业主投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建筑区划内的宣传栏、电子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内容及业主参与方式,积极动员、引导、组织业主、使用人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同时,各物业服务企业可登录成都物业网下载本次活动的主题宣传海报,自行印制并张贴于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
活动期间,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建筑区划内开展与和谐物管构建相关的活动(如:联欢会、业主恳谈会、便民服务、知识讲座、帮困送温暖等),并将活动中的精彩花絮以及展现物管行业风貌和小区睦邻和谐的事迹积极报送我会秘书处,由我会统一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三)监督检查
评选活动期间,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将结合“三优”专项督查工作,深入各建筑区划,对评选活动的宣传组织工作进行检查,对思想不重视、宣传不到位、组织不得力的,予以取消参评资格、通报批评、信用记减分等处理。
附件:2009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评选细则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09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
评选细则
一、评选委员会的组成
本次评选活动评选委员会由市、区(市)县房产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和谐物管社会监督员,物管行业专家组成。
二、大众投票推荐,产生候选人
(一)投票推荐对象
我会将把按有关规定建立了信用档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委会主任委员公示于成都物业网(www.cdpma.com),由广大业主、使用人和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信函、短信三种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凡未按相关规定建立信用信息档案的企业、建筑区划或个人,均不作为本次活动的投票推荐对象。
(二)投票推荐通道
1、网络投票
登陆成都物业网“2009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活动”专栏,点击投票。
2、短信投票
移动用户发送“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委会主任名称+推荐理由”到1066185805;
联通用户发送“B1#+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委会主任名称+推荐理由”到1062185805;
电信C网用户发送“B1#+小区/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业委会主任名称+推荐理由”发送到1062185805。
3、信函投票。
我会将在相关报纸上刊印《2009年度成都市和谐物管十佳评选推荐选票》,业主、使用人可自行剪下并填写,邮寄至我会秘书处(邮寄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大厦2217室;邮编:610015)。选票复印有效。
三、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
候选人产生后,采取专家现场考评、业主满意度现场调查、大众投票、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采取百分制,其中:大众投票20分(网络投票5分、信函投票5分、短信投票10分),专家现场考评(45分),现场业主满意度调查(20分),年度考核(15分)。
1、专家现场考评
由和谐物管社会监督员、物管行业专家组成考评组,按照《和谐物管十佳标准》(试行)进入建筑区划对候选人进行现场考评并打分。
2、现场业主满意度调查
在考评组现场考评的同时,随机向业主、使用人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对候选人进行满意度现场调查。
3、大众投票
候选人产生后,我会将再次开通网络、信函、短信投票通道(投票方式同上),由广大业主、使用人对候选人继续进行投票。
大众投票环节采取以最高得票数为计算基数的计分方式(如:甲的短信得票数为100票,100票是短信投票的最高票数,甲的短信投票得分则为满分10分;乙的短信得票数为30票,乙的短信投票得分=30÷100×10=3分)。
4、年度考核: 市、区(市)县房产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结合候选人当年度的和谐物管构建工作开展情况、执业行为、奖惩情况、信用记分情况等,对候选人进行年度考核并打分。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