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房管局(办、所),各物业管理企业:
为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基本情况的宏观掌握,制定符合行业规范发
展的政策,根据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有关统计工作的要求,我局决定
在2002年物业管理年报统计工作基础上,从2003年开始,实行年报统计
报表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与内容:统计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内容为每一年度企业基本情况和管理项目的有关情况,具体见《
成都市物业管理统计基层年报表》。
二、各区(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物业管理
统计报表的组织、报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保证统计数据质量;
各物业管理企业应积极配合,如实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
迟报。
三、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
1、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在每年的1月10日前(2003年为2月1日前)
将《成都市物业管理统计基层年报表》报送至当地物业管理主管
部门。
2、各区(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的1月15日前前将本辖
区范围内各物业管理企业的《成都市物业管理统计基层年报表》
上报至市房管局。
3、报送方式采取报表(一式两份)及软盘(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同
时上报。
四、其他:报送的软盘或电子邮件请将文件名改为“××公司××年统
计年报”,报送邮件地址:wuguan@chengdu.gov.cn,报表文件可
从“成都市房管局公众信息网”下载,网址:www.cdfgj. gov.cn,
在网页栏目导航“表格下载”中,从“物业统计年报”内调用。在
统计和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8628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