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蓉城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能建锦誉府”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本建筑区划位于锦江区柳江街道潘家沟村1、12组。
物业类型为:住宅。
规划用地面积22843.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159.01平方米。
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57109.1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6925.39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183.71平方米,其中,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83.71平方米(含30.01㎡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381.40平方米。其中,架空部分(作为公共活动空间)建筑面积450.08平方米;外墙外保温建筑面积931.32平方米。
地下室建筑面积25668.51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建筑面积22491.24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375.28平方米;物管用房建筑面积160.28平方米;垃圾用房建筑面积122.63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2519.08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全民健身场所400.00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2.50;绿化率35.00%;建筑密度:2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全地下)688辆。其中,住宅停车位685辆;物管用房停车位3辆。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非机动车位574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地上位于:1号楼1F 183.71㎡;地下位于:1号楼-1F 160.28㎡;
总建筑面积:343.99平方米(含30.01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为依法设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从事物业管理服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2、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或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且企业在国家及省、市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预警、警示、处罚对象。
4、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挂靠企业或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时间及报名资料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到成都市成都市锦江区较场坝东五街8号报名。
(二)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3、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4、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或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企业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网页截图。(网上验证、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盖章,格式自拟),且企业在国家及省、市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预警、警示、处罚对象。(提供相关证明盖章)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缴纳(收款单位账户信息在报名时提供)。
六、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后凭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退款申请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应在中标信息公示20天后,凭投标保证金收据及退款申请退还保证金,利息不计。
七、资格预审
1、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能力并且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按照招标公告第八条中时间、地点直接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方通知的要求、时间及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1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前往成都市锦江区较场坝东五街8号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中标与否均不退)。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较场坝东街8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8-86630101
招标人: 成都蓉城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