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省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锦熙名邸”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锦熙名邸
建设单位:四川省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永商镇望江社区四组,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武阳东路,南至白鹤大桥,北至天馨花园。
项目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
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10130.00平方米。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20935.01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4182.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4082.00平方米,非住宅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635.58平方米;(首层架空层建筑面积399.08平方米,首层架空作非机动车库236.5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容)6117.43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5149.36平方米,垃圾用房40.25平方米,设备用房548.48平方米,蓄水池109.76平方米,消防控制室46.88平方米,消防水池189.82平方米,预留公用市政设施点位32.88平方米。
本项目建筑密度为22.34%;容积率1.40,绿地率为30%。
本项目规划配备的地下机动车停放位171个,其中住宅停车位169个,非住宅停车位2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含不小于30.00平方米业主委员会活动室);
坐落位置:1号楼1层。
2、 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
坐落位置:1号楼1层物业用房内。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信用分值不低于60分、等级不低于B级或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信用分值不低于60分、等级不低于B级。
四、投标方式
(一)本次招标方式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凡符合第三条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收到本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后方可直接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 7月20日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内,前往成都市成华区云顶山路501号领取招标文件。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者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2、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备本项目相关服务范围且在有效期内,验原件,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复印件);
3、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信用分值不低于60分、等级不低于B级或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信用分值不低于60分、等级不低于B级网页截图(网上验证、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网页截图复印件)。
五、联系地址及方式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云顶山路501号
电 话:18161199717
联系人:黄磊
招标人:四川省金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