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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家名邸”前期物业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9日

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四川康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对爱家名邸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1.项目名称:爱家名邸。

2.建设单位:四川康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南江路555号。

4.四至范围:东至规划道路,西至国有土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南江路。

5.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6.爱家名邸”总建筑面积86228.94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3932.6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014.17平方米,地上物管用房174.13平方米(含业委会活动用房30平方米),门卫室11.20平方米;

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460.61平方米:其中首层架空部分(作为公共活动使用)460.61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25636.23平方米,其中地下机动车库22857.23平方米,地下非机动车库903.48平方米,垃圾用房44.10平方米,地下物管用房171.00平方米,地下设备用房1660.42平方米。

7.本建筑区划总建筑密度:25.00%,总容积率:2.50,绿地率:30.00%

8.机动车位数699辆,非机动车位数602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建筑面积345.13平方米,位于:4#1层、4#1层。

2.业委会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为30平方米,位于:4#1层(物管用房内)。

三、招标人

招标人:四川康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话:028-64055128

联系人:陈先生

四、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3625 日至20236 26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236  25  日工作时间内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在住建蓉e办-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B级(含)及以上;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2023620日至20236 21 17时前(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13单元101室报名。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住建蓉e-智慧物业政务服务平台中企业信用记录截图一份(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每套资格预审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每套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四川康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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