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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对物业管理负总责
据介绍,今年哈市将对物业管理体制实施重大改革,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负总责,区长是物业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主管副区长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将根据物业管理工作需要设置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检查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保证金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规定,对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以物业项目为单位,按照该项目物业服务费用年度应收额10%比例一次性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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