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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屋空置多 物管遭不住

成都不少楼盘空置现象突出导致物业公司难收物管费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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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年,成都的楼市行情看好,不少炒房者纷纷出手,于是许多楼盘都是开盘就封盘。但最近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楼市环境影响,炒房者手中的房子许多都没顺利转卖出去,不少楼盘空置现象非常突出,导致物业公司的物管费非常难收。
    
房屋大空置 炒房不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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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晚上,记者在光华大道沿线看到,很多的楼盘内都没有人居住,从远处看房屋内的灯光星星点点十分稀疏。某小区门口一位保安向记者介绍道,他们小区房屋空置现象非常明显,因为很多都是炒房者购买,平时根本就没有人居住。据我了解,包括一些中档次的楼盘空置现象都比较严重,有些甚至达到了30%以上的空置率。招商局物业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李高峰告诉记者,现在由于市场原因,很多以前的炒房者既不急于入住也不急于办理交房手续,导致了物业公司工作很难开展,特别是那些和开发商捆绑在一起的物管公司。物管费在正常缴纳的情况下都有可能产生倒挂现象,何况现在很多业主都难以找到,物管费用更无法收齐。
    
业主不好找 物业费难收
    
据记者了解,在华阳以及龙泉阳光城等区域的楼盘中,现在的空置率都较高,有些楼盘从交房到现在都快要两年了,物管公司甚至连业主的面都没见到过,房屋的门窗一直紧闭,以前业主留下的联系号码现在都打不通。龙泉某楼盘的物业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人士说,由于以前该楼盘销售时比较火爆,来了不少的炒房者炒房,但现在楼市大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可能他们认为转卖房屋后并没赚多少钱,没有达到销售预期,就干脆将房屋搁一边,很少过来打理,有些甚至连面都没有见过,也不好联系他们,就更谈不上交物业管理费了。
    
律师有说法 物业可起诉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应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如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部分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涉嫌侵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微利企业,且绝大部分收入来自于物业服务费用,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将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的资金运作,当达到一定程度时,势必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对整个小区的服务质量下降,进而使得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艾还强调,炒房者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也必将产生一定的经济成本。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另一方面,由于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有物业服务合同,而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对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都约定了一定的违约金,故如无正当理由拖欠物业服务费用也会给业主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
    
记者 钱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