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应该如何认定
有关法律条文显示,物业保安主要是对小区的绿化、安全以及公共设施的维护负责,对于室内财产,物业保安与业主之间没有形成必然的保管合同关系。因此,业主被盗后,要由公安部门进行调查,然后才能界定责任。
要弄清楚物业公司要不要负责任,存在两大难点:一是作为不可预知的失窃案件,业主很难拿出证据证明丢失东西的数量和价值;二是要找到证据,就必须借助公安机关的破案。
那么究竟在什么情况下,物业保安应受到追究呢?律师曲月萍接受采访时认为:解决这类纠纷的依据是小区的业主大会与物业保安之间的委托管理合同。如果合同将财物失窃责任约定由保安承担,业主发现物业保安方未尽义务,比如值班失职、巡视不守时、查询未尽职、承诺的安全设施不到位等等,则应根据《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物业保安的过错程度,由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这样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就变得合理。如果个别业主无正当理由,而借口物业管理不到位而拒付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进行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