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宅商用”该不该叫停
来源: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6日
分享文章:
据《人民日报》8月21日报道,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第十四号文件规定,即日起暂停为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据介绍,此举旨在解决长期以来“民宅商用”的扰民问题,规范市场秩序。但也有一些人对此举持不同看法。
不少接受采访的小企业主表示,租用写字楼成本过高是他们选择民宅的根本原因。“建外SOHO、国贸、西单的写字楼当然好啦,在里面办公又气派、又方便,可像我们这种小公司哪里租得起啊?”一位姓倪的企业主说,“我们办企业白手起家不容易啊。据说,联想集团是从租来的简陋传达室中开始创业的,惠普集团也是从车库中一步步做起来的。
有关调查统计表明,由于写字楼的高价位租金以及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一半以上新创业的业主将租赁居民小区视为首选。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认为,“民宅商用”解决一大批劳动者的创业就业问题。如果禁止民宅商用,将会把许多租不起商铺和写字楼的自主创业者再次推向失业,把本来可以自食其力的公民变为需要政府救济的对象。
他还说,有关部门应当区别对待,只要不涉及安全、扰民等因素,就应当考虑到这些中小企业的实情,鼓励其创业,不应简单地“一刀切”,下文件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