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CDPMA)

关于开展第四届理事会理事自荐工作的通知

成物协发〔2019〕3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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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

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会员大会筹备工作方案》《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候选人产生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体会员开展第四届理事会理事自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荐时间

2019年8月12日至30

二、自荐条件

协会理事会实行单位任职制(专职驻会除外),一般由当选单位的负责人出任相应职务。自荐单位拟任人应为企业法人、董事长或总经理等负责人。自荐单位及其拟任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勤勉尽职,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三)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正常履职;

(四)热爱行业,关心协会发展,遵守协会章程、模范履行会员义务、按时交纳会费;

(五)无违法经营行为,前三年度信用记分不得低于100分;

(六)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其他情形。

三、自荐方式

符合自荐条件的会员,根据自愿原则填报《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荐表》(见附件),并签署单位意见加盖公章,在自荐时间范围内送达协会秘书处。送达方式包括:到秘书处现场递交、邮寄或快递、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三种方式选其一)。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路11号5022号

邮箱:cdpma@sina.cn

联系电话:028-61515316

四、其他事项

协会换届筹备领导小组根据自荐和资格审核情况,经民主讨论、充分酝酿后,提出理事会候选人名单。理事会候选人名单按程序征求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换届选举大会相关会议审议表决。

会员对协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向协会换届筹备工作小组反馈(联系人:汪立玲 028-61515318)。

 

附件: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荐表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