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发〔2016〕10号
各会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法规政策,帮助会员熟练掌握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新信息系统操作,确保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应广大会员的要求,决定于10-11月举办3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成都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办公室
承办单位: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培训时间
第一期培训班:2016年10月27日(周四)下午14:00—17:00(13:30签到)
第二期培训班:2016年11月4日(周五)下午14:00—17:00(13:30签到)
第三期培训班:2016年11月11日(周五)下午14:00—17:00(13:30签到)
三、培训地点
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一)维修资金概论;
(二)维修资金新信息系统使用操作实务;
(三)维修资金支取流程及法律责任。
五、培训对象
协会会员企业(含团体会员成员企业)相关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等。
六、报名方式
(一)登陆以下报名网址:
http://www.cdpma.cn/RecordThis/Home/MemberLogin.aspx
(二)注册和登录(首次登录须先注册,已注册用户,可直接录入公司全称+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后登录系统);
(三)点击进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培训班”,选择相应期数报名;
(四)准确填写报名企业及人员相关信息并保存(每次只能填报和保存一人的报名信息,如有多人报名,请重复此步骤继续报名(名额已满的,操作无效);
(五)待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打印《报到通知书》(请密切留意报名结果,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表示报名成功);
(六)凭《报到通知书》到活动地点报到。
七、注意事项
(一)此次培训不向会员收取任何费用。每家会员企业每期限报2人,请各会员企业按场次、时间合理安排报名,名额有限,报完即止。
(二)报名参训人员应准时参加培训,遵守培训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训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市物协秘书处申请变更报名人员或取消报名。无故缺席或不遵守培训纪律的,将责成其所在企业严肃处理。
(三)市物协联系人:许彪028-61515315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