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做好2015年国庆期间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服务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15年国庆期间物业服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服务保障
(一)节前,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高压水泵、变配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二)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层和架空层的安全管理,对安全隐患要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同时,对业主专有部分的阳(露)台、空调外机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业主、使用人并督促其尽快消除隐患;对无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的建筑物及其部位,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的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
(四) 加强对电梯使用情况的巡查,及时、正确处置电梯故障等异常情况,及时向业主公告相关信息,并根据突出故障、事故程度,维保单位意见等情况及时向业主委员会、属地基层政府、相关部门报告电梯故障、维修、暂停使用等重大事项。
(五)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公安部门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六)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维护工作,公共区域地面干净、整洁;垃圾袋装,垃圾房(堆放点)定期消杀,日产日清,无暴露、积存垃圾;(污)雨水管道(井)、化粪池及时疏通、清掏。
二、加强节日值班,落实管理责任
(一)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执行节日期间项目经理24小时带班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布值班电话,遇到险情及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并按《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报告。
(二)各物业服务机构要确保报修电话畅通,配备相应人员,做好应急维修服务工作。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