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房管局,成都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国土房管局,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机构:
为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工作,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市)县房管局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节前安全大排查”,认真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安全漏洞和隐患,做好预防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按照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安全年”主题活动的通知》(成房发〔2015〕4号)的要求,在春节前,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高压水泵、变配电、消防等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三、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全面排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治安隐患,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公安部门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四、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防火安全工作,着重对所服务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认真的检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火灾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各物业服务机构在春节期间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维护,严格门卫及访客进出登记制度,加大安全巡查密度,加强小区内的车辆管理,防范偷盗事件发生;对春节期间外出旅行、探亲无人居住的住宅进行重点巡视,确保业主财产安全。
六、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坚持春节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值班电话,遇到险情及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按《成都市物业管理区域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暂行规定》的要求,立即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市、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专业单位报告。
七、各区(市)县房管局、市物业管理协会要收集本辖区、物业管理行业春节期间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工作情况,并于 2015 年 2 月 26 日 16 : 00 前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市局物管处。
联系电话:86279613。
报送邮箱:32869662@qq.com。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