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4〕3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市和谐物管构建成效,弘扬文明新风,学习先进事迹,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协会决定在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2014年度成都市物业服务“三八行业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树立典型,宣扬先进,表彰一批优秀女性物业服务人员,引领激励广大物业服务人员树立正确的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在全行业营造“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弘扬自尊、自信、自强精神,立足岗位,再创佳绩,为夯实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基础,实现物业管理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14年2月至3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成都市物业管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精神文明委员会”)
四、评选内容
2014年度成都市物业服务“三八行业标兵”20名
五、评选范围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女性物业服务从业人员
六、参评条件
(一)遵纪守法,文明守信,热爱物业管理行业和物业服务工作;
(二)按规定建立信用档案和物业管理专业服务人员执业名册,无信用扣分纪录;
(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关的从业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持有成都市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或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
(四)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业主、所在企业和同事的好评;
(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践行文明风尚,在行业文明建设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七、评选程序
(一)企业推荐。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参评条件,本着“好中择优、优中选强”的原则推荐一名物业服务人员。
(二)综合评定。协会会同精神文明委员会根据参评人员的先进事迹材料、执业行为和岗位贡献进行综合评议,充分征求市、区(市)县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意见,拟定“三八行业标兵”候选名单。
(三)名单公示。“三八行业标兵”候选名单及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将在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表彰奖励。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协会和精神文明委员会授予2014年度成都市物业服务“三八行业标兵”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同时提请市房管局按规定予以信用加分奖励。协会将通过相关媒体对标兵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八、参评材料
各物业服务企业确定推荐人员后,如实填报《参评报名表》(见附件),并连同被推荐人员的先进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协会秘书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一)被推荐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二)被推荐人相关证书材料;
(三)被推荐人所获奖励或荣誉证书复印件;
(四)与被推荐人先进事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先进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翔实,客观反映被推荐人的先进事迹和工作成绩,字数不少于1500字;《参评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被推荐人电子版一寸证件照一张。上述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本。
九、参评方式
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2月24日,各物业服务企业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参评材料。
联 系 人:陈 亮 汪立玲
联系电话:028-61515315 61515316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寓所5楼22号
附件:2014年度成都市物业服务“三八行业标兵”推荐报名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