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房发〔2014〕15号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统计局
关于对2013年度全市物业管理
行业完成服务业统计报送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树立典型、表扬先进,鞭策落后,经研究,现决定对在2013年度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成都锦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予以信用记加10分;对在2013年度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中存在严重迟报问题的成都三和锦阳物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予以信用记减10分。
希望受到表扬的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服务业数据报送工作中再创佳绩;被通报批评的企业,要引以为鉴,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心,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按时按要求完成统计数据报送工作,为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1. 受表扬企业名单
2. 受批评企业名单
市房管局 市统计局
附件1
受表扬企业名单
成都市锦城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新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金丰美迪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金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望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东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公司
四川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中铁二局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丰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鑫家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时代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高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和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城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通发众好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欣嘉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航天航峰物业公司
四川五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东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2
受批评企业名单
成都三和锦阳物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成都光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师大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西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新天地居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新闻物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市龙泉金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万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斯培行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