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3〕12号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品牌建设,加强物业服务品牌企业的宣传、推介和品牌管理,根据物业管理“品牌年”主题活动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标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广大业主、物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和个人,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2013年4月7日至5月31日
三、主题要求
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标识(以下简称“标识”)是经统一命名并纳入《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目录》的物业服务品牌企业的标志图形符号,主要用于品牌企业的宣传、推介和管理。标识应具有成都特色和物业管理行业特点,体现“文明、整洁、安全、有序”的和谐物管构建目标,展现物业服务品牌企业的形象和价值。
四、设计要求
(一)造型美观大方,构思新颖独特,具有较高的辨识度和认知度,具有较高的艺术审美和视觉冲击力,色彩搭配庄重典雅,用色不超过3色;
(二)适合不同载体上设计使用,易于宣传和制作(图案用于单色印刷,1cm大小也应确保清晰;用于网站导航或链接, 72x64 像素也应清晰可见);
(三)作品统一使用 A4 纸绘制样稿;并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电子文件格式为 jpg 或 tif,分辨率不低于 300dpi;
(四)作品应为原创,且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五、评选和奖励
(一)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物协”)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最终中选和获奖作品将在成都物业网(www.cdpma.cn)及相关媒体公示后产生。
(二)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将获颁荣誉证书。
六、特别声明
(一)中选和获奖作品将视为市物协委托创作之作品。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市物协所有,设计者享受署名权,市物协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
(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因此而引发的所有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因此给协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请自留底稿,作品在评选结果公示前不得另投;
(四)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活动的声明内容。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物协。
七、投稿方式和要求
参与活动应填写《活动报名表》(附件),同时提交应征作品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并附300字左右的创意说明。每位作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31日,以纸质版本的收件邮戳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栏和信封背面注明“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标识征集”。
联系人:陈 亮 汪立玲
电 话:(028)61515315 61515316
电子邮箱:cdpma@sina.cn
邮寄地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商业寓所5-22
邮 编:610041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