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物协〔2013〕11号
各物业服务机构,相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巩固和深化我市物业管理行业思想道德建设,根据成都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3年成都市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方案》有关要求和市房管局相关工作部署,现就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推荐评议身边好人,充分展示我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在深入实施“五大兴市战略”、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的伟大实践中所展现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实现现代物业服务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充分发挥身边典型人物的榜样作用,推动行业道德建设深入发展,在全行业营造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全行业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
二、推荐对象
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
三、推荐条件
(一)“身边好人”基本要求。
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二)“身边好人”类别。
本次活动设“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推荐类别。
四、推荐程序
(一)企业推荐。
各物业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推荐条件,本着“真人、真事、真感人”的原则推荐一名物业服务人员。
1、推荐材料:如实填写完成并盖章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本2份,电子版本1份。若有相关事迹的照片,可附于推荐表后。
2、推荐方式:各物业服务机构于2013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汪立玲 陈 亮
联系电话:028-61515315 61515316
地 址:成都市红牌楼长益路11号长益寓所5楼22号
(二)协会综合评定推荐。
各物业服务机构提交推荐材料后,协会将组织进行综合评议,评选出12名“身边好人”候选人,经市房管局审批同意后,向市文明办推荐,参与“成都好人”的评选。
五、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是一项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将作为2013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的重要内容,各物业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提升企业员工道德水平,展示行业道德建设成果和文明形象的重要载体,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各物业服务机构要根据企业实际,制定推荐方案,认真组织发动,推荐出具有影响力、说服力的身边好人;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宣传和弘扬企业中的好人好事,在企业及物业管理小区中营造学习好人,争做好人的文明道德风尚。
三、考核表彰。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13年度和谐物管十佳、星级住宅区、品牌企业评定等考核中。对积极参加活动的机构,协会将予以行业通报表扬并提请信用加分;对入选“成都好人库”、“四川好人榜”、“中国好人榜”的个人,协会将在行业中进行通报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附件:《“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推荐表》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