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成都恒悦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决定对“枫丹西悦名邸”的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枫丹西悦名邸
建设单位:成都恒悦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温江区公平街道团结渠东三路88号
四至范围:南至高速辅路,北至规划道路,东至学府路,西至农科东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住宅、商业。
“枫丹西悦名邸”规划总建筑面积113734.79平方米:
其中住宅用房80926.83平方米,商业用房2137.38平方米,物管用房及业委会用房411.20平方米,社区公共服务用房325.05平方米,智慧小区用房101.14平方米,门卫室9.00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58.83平方米,地下机动车库及其他用房29565.37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容积率:3.00;
建筑密度:19.99%;
绿地率:37.9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01辆。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1号楼1层73.20平方米、1号楼2层103.2、1号楼地下负1层204.80。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建筑面积:1号楼1层30㎡。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成都恒悦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人:陈工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11月01日至2018年11月02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11月01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收到资格预审合格书的投标申请人才能领取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1.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枫丹西悦名邸”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的说明原件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成都恒悦合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