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崇州鑫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决定对“中鑫海广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在全市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情况作简要说明:
一、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鑫海广场
建设单位:崇州鑫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本建筑区划位于:崇州市崇阳镇崇北街55号;
2、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办公、商业;
四至范围:南至:金盆地大道、北至:崇阳镇北郊村二组、东至:崇庆北路延伸段、西至:民居
3、本建筑区划规划总建筑面积90526.25平方米,其中办公建筑面积17727.45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55895.84平方米,物管用房用房建筑面积375.04平方米,业主委员会用房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消防控制室96.20平方米,市政设施用房116.74平方米,停车楼建筑面积9922.24平方米,公厕用房建筑面积57.1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6305.56平方米。
4、绿地率15.27%;容积率:1.998;建筑密度41.48%。
5、本建筑区划规划地下机动车位147辆,停车楼机动车动车位499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766辆;
6、电梯台数25台。
二、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375.04平方米;坐落位置:1号楼C-2栋1层。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30平方米;坐落位置:1号楼C-2栋1层。
三、项目总平面图及主要设施设备配置
见项目总平面图、主要设施设备配置说明。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物业服务的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10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
五、报名条件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若报名单位只有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招标文件(出售的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伍佰元整,售后不退);若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9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收取成本费肆佰元整,售后不退),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1.
2.企业有效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三证合一的报名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人身份证(以上证件证照查验原件,并留存加盖报名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关于“中鑫海广场”企业信用信息的说明原件一份,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承诺书原件一份,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的承诺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一份。
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捌佰元整,(现金,中标与否均不退)
七、报名的时间及地点
投标申请人请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 9 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时到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报名。
招标人:崇州鑫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8-64055128
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西路2号1栋3单元101室
招标人:崇州鑫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