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的规定,中海佳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决定对“中海御湖华庭”的前期物业服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建筑区划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海御湖华庭
建设单位 中海佳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本建筑区划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成洛大道以北、蜀王大道以西,四至范围:东至 复兴北路,西至蜀陵大道,南至成洛大道 ,北至保和东路。
本建筑区划规划设计的物业类型为: 住宅。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35174.60平方米(其中绿化用地10554.81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总建筑面积97856.7平方米。地上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70349.2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0133.83平方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215.37平方米,地上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191.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316.2平方米。
本建筑区划共计建筑物 14 幢(其中住宅 13 幢 472 套);建筑结构为框架、框剪 。
本建筑区划的总建筑密度 29.86 %;综合容积率 2 ,绿地率为 30.00%。
本建筑区划规划建设机动车停车位845 个,其中地上停车位52个,地下停车位793个;按照规划设计建造了非机动车停车位 704 个,其中地上非机动车停车位 204 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500个。
二、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
1、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用房:
建筑面积为 362.74平方米;
坐落位置: 10号楼1F、-1F 。
2、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用房:
建筑面积为30 平方米;
坐落位置: 10号楼1F 。
三、招标人
本项目招标人:中海佳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办中街260号
联系电话: 郭先生
联系人: 028-85178193
四、资格预审
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可设置资格预审程序,凡具备管理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报名。在投标报名时间截止之时,如报名单位少于5家(含5家),则取消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06月07日、2018年06月08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购买招标文件;如报名单位多于5家,则设置资格预审程序,报名单位可直接于2018年06月07日工作时间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中街聚星楼四楼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前期物业服务主体为依法设立、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专业物业管理能力且符合: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为建筑区划配备的物业服务力量与本市物业服务力量配置指导标准相对应;
(三)建立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且上年度信用记分高于80分(含);
(四)未被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中列入信用预警、警示对象。
六、投标报名时间
1.于
2.决定报名的投标单位在报名时应提供经办人员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后五项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叁佰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陆佰元售后不退。
七、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送《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均可按照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海佳锦房地产开发成都有限公司